全校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现就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纳税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办理时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20日前办理申报需要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随时办理,无需预约。
3、申报方式:手机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见附件。
4、注意事项:
(1)注意年终奖计税方式的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因个人综合所得不同,汇算清缴结果不同,您可以在APP中进行试算,择优选择。
(2)【申诉】按键请勿随意点击。收入明细查询模块的【申诉】不能办理退税,若您对从学校取得的个人应税收入确实存在异议,请先联系计财处进行核实。
(3)如在2024年度缴纳了个人养老金,可在个税APP点击 “办&查”—“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一站式”申报,无需下载并录入缴费凭证即可享受个人养老金所得税扣除。
(4)如遇问题可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计财处电话:0572-2117710。
附件:
计划财务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