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湖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市直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24〕135号)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实际,现就2025年校内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部门、学院应坚持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以学校“十四五”规划为抓手,根据财政“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学校资源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办学实力,着力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全面预算、统筹安排。学校各项收支全面、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应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学校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应统筹各类资金,盘活存量,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与学校财力相适应,确保收支平衡。
(二)厉行节约、强化约束。各单位要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根据部门职责和实际工作任务量,从严从紧测算日常运行经费,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新增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切实将资金用于学校重点建设。推动过紧日子落细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规范透明、提升绩效。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着力提高学校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努力用有限资金实现最大成效。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预算编制单位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所分管工作领域的全校性经费预算组成,其中专项项目支出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编制预算。部门和学院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执行结果负责。二级学院一般业务经费由计财处根据教师及学生人数统一测算按定额核拨,各学院根据计财处测算下达数编制。
(二)收入预算。收入预算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经费来源或收入项目测算编制。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单位需负责编制职责范围涉及的政府部门补助收入、各类创收收入、科研课题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各类零星收入等。
(三)支出预算。各单位要根据预算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方法编制2025年预算,做到真实准确,申请理由、测算依据和标准等充分完整、客观合理。要认真梳理本单位业务流程,结合2024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严禁超进度支付。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学校及部门、学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开支。
(1)人员经费
由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根据省市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编制。(2)日常运行经费
部门经常性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结合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逐项填报,除学校确定的特殊事项外,预算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其中: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根据各部门在岗在编人数实行定员定额由计财处按规定编制,部门无需填报; “三公”经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财政下达预算总额控制,由校办填报,其他部门公务接待费实行定额拨款,无需填报。
学院一般业务经费根据计财处测算下达金额分支出经济科目和项目分别填写,由各职能部门下拨学院的各类专项经费由职能部门申报填写,学院无需填报。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除基本支出预算经费之外,为完成本部门、单位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预算。申报项目资金时应提供项目立项依据、资金测算标准、绩效目标等资料,学校将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安排。申请项目支出,须按专项内容分别报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具体项目归口如下:
(1)大型会议报党校办;
(2)外教及外事活动项目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人才引进、员工培训和进修项目报人事处;
(4)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产业学院等教学专项报教务处;
(5)实验室建设项目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6)学科建设项目、研究院(中心)项目、科研课题项目、科研奖励费、科研立项及配套等项目报科研处(学科处);
(7)全校改造维修项目、行政部门家具设备购置项目报公共事务管理处;
(8)信息化系统建设软硬件报信息技术中心;
(9)图书资料购置项目报图书馆;
(10)其他项目报计划财务处。
3.政府采购(资产)预算。各部门和学院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虽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要应编尽编,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各部门要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财力状况和绩效目标合理配置资产。涉及资产购置以及会议、培训、公车运行和维护经费等行政支出时,应当符合相关支出标准,严禁超标准采购。
4.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根据市级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支出标准,按照财政预算下达数实行总额控制。进一步压减严控会议、培训经费预算,要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加强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整合,并鼓励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5.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根据零基预算编制要求,原则上基本支出项目年度执行结束时,结余资金收回学校统筹;项目支出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项目使用年限并提出结转申请,审核通过后同步编入年度支出预算。
四、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财政2025年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安排,请各部门、各学院提前规划,早做安排,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2025年预算表格及相关支撑材料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稿报送计财处。(联系人:周衍,联系电话:2112558/13665711816/665816)
2025年预算编制任务艰巨,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测算真实。对于预算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我处将积极与各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以保证2025年校内预算顺利编制。
计划财务处
2024年9月18日
表格编号 | 表格名称 | 填报单位 |
表1 | 收入预算表 | 计财处、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和其他有收入的各单位 |
表2 | 部门经常性经费预算表 | 各部门 |
表3 | 学院一般业务经费预算表(暂不填) | 各二级学院 (待预算数下达后填报) |
表4 | 专项(项目)支出申报表 | 各预算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图书馆、公管处、科研处和其他申报专项经费的部门) |
表5 | 部门经费预算汇总表 | 各部门 |
表6 | 政府采购预算表 | 各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