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年末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顺利完成学校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2025年度财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务有关规定结合市财政系统结算要求,现将年末报销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预算执行效率
为避免年底集中突击支付资金的情况,请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执行效益,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及资金支付等有关工作,及时办理财务报销。
二、财务报销截止时间
1、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将于2024年12月6日关闭,请各位老师于2024年12月9日下班前将纸质报销材料投递至计财处,未在报销截止时间前报销的预约单计划财务处将在2024年12月31日统一作废,以释放被冻结的项目经费。
2、2024年度学校财务年终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2025年财务报销工作于2025年1月8日开始。“工会、党费、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经费报销以及发票开具截止时间同上。
3.需要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包括图书)入账手续的请及早办理;已办理了资产入账手续的,须按本通知截止时间提前办理预约和报销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4、采购申报截止时间详见计财处网站2024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采购申请截止时间的通知》。
三、收入催缴及入账
1、请各学院、部门及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本年度内各项收入到账及执行情况,未到款的请抓紧催收。2024年已到账未认领的各类来款请及时查看计财处网站“到款信息”栏抓紧时间认领,并于12月20日前办理财务入账、立项分配等手续。学生学宿费应于12月20日之前交清,否则将影响学院年终考核。
2、前期借出的各类票据还未到款的,请借据人抓紧时间催收,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否则请退回票据。超过上述时间既不到款又不退回票据的将视同借款。
四、往来款清理
1、对于在计财处已办理借款(汇款)手续的部门和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4年12月9日前到计财处办理冲销手续。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经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计财处。
2、各经办人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经济业务约定的各类保证金、预收款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
1、距离报销截止只有一个月时间,请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抓紧时间及时报销。
2、2024年1-11月的票据须在2024年度内报销完毕,2024年12月的票据可延长至2025年3月底。
请大家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安排及明年的资金支出计划,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停账期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联系电话:2112556(收支业务)、2112558(采购业务)、2117710(酬金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