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湖州市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现就2024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和绩效目标指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

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指标实现程度等开展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对出现预警的项目,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对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作出说明。

1.监控范围:湖州学院2024年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均需实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具体明细见附件)。

2.监控阶段:2024年前三季度(1-9月)。

3.完成时间:1016日前各单位填写绩效运行情况表报计划财务处。1018日前计划财务处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

4.操作流程:各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将下发至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绩效运行监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需认真填写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和预期完成情况,预期完成情况为: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可能。预算执行红色预警及黄色预警项目必须填写存在问题、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有关要求

单位要按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担负起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整改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学校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部门要按时按要求完成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和绩效目标指标调整计划财务处将密切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绩效监控相关业务联系人:周衍(2112558


附件: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清单



计划财务处

20241010



2024年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归口单位

1

高校学生资助(直达资金)

学生处

2

高校学生资助(省补非直达)

学生处

3

高校学生资助(市补)

学生处

4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生处

5

图书经费

图书馆

6

师资队伍建设

人事处

7

新校区建设专项

校园建设处

8

湖州学院新建工程(学生宿舍)

校园建设处

9

乡村振兴专项

共富研究中心

10

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教务处

11

教学仪器设备费

教务处

12

浙江省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科研处

13

浙江省哲学社会专项资金

科研处

14

科技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科研处

15

横向科研项目

科研处

16

纵向科研项目

科研处

17

校级科研项目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