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者: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12


全校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2号)要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纳税年度:20231月1日至1231日。

2、办理时间:20243月1日至630

3、申报方式: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也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

4、注意事项:

1)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需在3月20日前每日的6:00-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无需预约,可直接通过个税APP办理。

2)建议大家在3月21日后及早办理、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不要相信网络“退税秘笈”避免错误或虚假申报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3)如遇问题可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涉税咨询。校内咨询电话2112770 。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2/content_6930130.htm

 

                                计划财务处

                                 2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