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离校费用结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离校结算工作。为方便毕业生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做好应届毕业生相关工作。

  1. 学杂费缴清

2023届毕业生应于616日前完成学宿费缴纳,否则影响学生离校手续办理。

  1. 学分制结算

我校对本科生执行学分制结算,按学年预收的学费与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制学费进行结算。

(一)结算对象:2023届毕业生

(二)学分学费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收费标准文件执行(浙价费〔2009292号、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

    (三)结算公式:学生补缴费用=超修学分*学分收费标准(超修学分=实际修读学分-最低毕业学分)

学分制结算信息有误处理流程:学生至学院教学办进行确认→学院教学办出具情况说明(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至学校教务处(明知楼3楼)进行复核备案(教务处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至计划财务处(明知楼1楼)办理学费调整→学生按调整后学费完成缴费,如需退费的请携带本人银行卡。

(四)缴费时间:616日毕业生离校前。

(五)缴费方式:

1.学费缴费二维码缴费(推荐):请使用支付宝扫下图二维码缴费。

2.政务支付:下载“浙里办”APP或登录支付宝搜索“浙里办”跳转至浙里办界面→搜索“教育缴费”→选择“湖州市”→选择“湖州学院”输入学号进行缴费。

缴费票据会通过短信自动推送,注意查收。

  1. 一卡通余额提现和撤户

(一)小钱包余额反充入主卡

2023612-616日,提供小钱包余额反充服务,返充服务器放置于中校区一卡通服务点。主卡撤户不影响“一卡通”小钱包功能,未返充的小钱包余额仍可在余额范围内使用。

(二)主卡余额提现

612-620日开通2023届毕业生一卡通主卡提现权限,学生需主动发起完成提现。

2.1.步骤如下:使用个人校园卡账号登录(如一卡通尚未绑定,须下载易校园绑定)→进入首页,选择“毕业生退款”→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绑定本人银行卡,提交申请。

2.2.具体退款时间:2023625-630日,校园卡余额将统一退至个人银行账户。

(三)一卡通撤户

2023630日,学校将对毕业生一卡通主卡账户进行销户(余额清零),请学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提现操作,或在校消费清空余额。

(四)其他

 “一卡通”卡片由学生自行保存,无须交回。卡片丢失不影响自助提现。


相关业务咨询热线:

学费缴费及财务离校办理:计划财务处周老师,电话:2112558

毕业生学分统计:各自学院教学办

一卡通返充、提现、撤户:信息技术中心赵老师,电话:2119208


计划财务处  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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