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财务年终决算及年末报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2-11-04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顺利完成学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整准确反映学校年度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现将年末报销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预算执行

1、网上预约报销系统于2022年12月11日关闭,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12月12日下班前将网上预约报销单(含酬金业务)交至计财处,未递交的,年终决算时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笔预约报销单。

2、2022年报销支付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工会、党费”的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同上。

3、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的,须在当年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4、采购申报截止时间详见2022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采购申请截止时间的通知》。

二、收入催缴及入账

1、请各部门、学院及老师认真核对年度内各项收入到账及执行情况,未到款的请抓紧催收。及时查看计财处网站到款信息,已到款的于12月25日前办理财务入账、立项分配等手续,做到数据准确、应收尽收。学生学宿费应于12月15日之前交清(助学贷款尚未到账除外)。

2、前期借出的各类票据未到款的,请借据人抓紧时间催收,并于2022年12月25日前汇入学校账户,否则请退回票据。超过上述时间既不到款又不退回票据的将视同借款。

三、往来款清理

1、前期借款(汇款)尚未办理还款结算的老师,请务必于2022年12月12日前结清该笔借(汇)款,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经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计财处。

2、各经办人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经济业务约定的各类保证金、预收款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四、2023年开账安排

2022年12月12日起内部财务清理结账并年终决算,下年度开账时间为2023年1月9日,寒假期间不对外报销,2023年2月12日开学后恢复正常报销。

特别提醒:

1.为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请尽早报销;

2.因2023年全额国库支付改革等原因,请各位老师务必于截止日前完成预约报销及酬金录入。

3.2022年1-11月的票据须在2022年度内报销完毕,2022年12月的票据可延长至2023年3月底。

请大家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安排及明年的资金支出计划,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联系电话:2112556、2112558。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