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纳税年度: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办理时间: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3、申报方式: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也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填报。如遇问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
4、注意事项:(1)为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网络拥堵,税务部门今年开通预约办税服务,如在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办理汇算,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即刻预约。3月16日后办理,无需预约。(2)建议大家在税务部门通知的时间段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不要相信网络“退税秘笈”,避免错误或虚假申报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